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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8-05-11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东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名。


一、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文字综合岗位。


     (二)岗位要求。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微信编辑、网站编辑、综合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2日—2018年5月25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东城东二路与红河路交汇处向西100米路北四楼401室,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招聘与派遣部。

   (三)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http://www.dyhhrc.cn),下载《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交《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各种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提供文字材料证明。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综合考察—体检—试用—正式聘用。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不仅限于面试,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东营时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酬标准执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


      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http://www.dyhhrc.cn)及微信订阅号(东营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公布的面试等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电话:0546-8056016  

咨询电话:0546-8381153  



东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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