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综合辅助岗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管理学、汉语言文学、中文、法学、计算机、设计、教育等相关专业,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9月15日-2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将以下资料以“姓名+综合辅助岗”(注:请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发送,发送一遍即可,请勿重复发送。)命名文件夹发送至dyrcpq@163.com邮箱。
①《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份,需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登录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dyhhrl.com,“下载中心”下载。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份。③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份(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三)缴费
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7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录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报名后,用工单位审核报名材料,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
经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后,确定录用人员,派驻到东城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两个月,享受用工单位同等岗位工作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
(一)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dyrcpq)及本中心网站(http://www.dyhhrl.co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平台发布的考试及招聘等相关信息,无特殊情况不单独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的考试等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察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为确保本次招聘活动安全、顺利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及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须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出示“山东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
(四)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电话:0546-8056618 8056016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