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政治素质,无违纪、违法、失信记录。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计算机操作熟练,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东营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东营市沂河路619号西楼201室)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登录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dyhhrl.com,下载中心下载《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报名登记表》填写)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报名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二)考试
应聘人员报名后,用工单位审核报名材料,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至某政府机关工作,试用期一个月,享受用工单位同等岗位工作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
(一)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dyrcpq)及本中心网站(http://www.dyhhrl.co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平台发布的考试及招聘等相关信息,无特殊情况不单独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的考试等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察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电话:0546-8056618/8056016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