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现在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了。
一、办理对象
“商转公”业务办理对象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办理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商转公”业务,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贷款所购住房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结清贷款;
(二)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三)借款申请人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并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设定的抵押外,未设定其它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三、担保方式
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抵押。
四、如何代缴住房公积金?
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2张两寸免冠照片)至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办理。
咨询电话:0546-8056016 8056618